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:
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、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精神,继续深入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改革,指导、规范、促进各地的个体工商户分类监管工作,加强依法行政,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《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指导意见》,现予印发,请结合本地实际,认真贯彻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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